药剂生资格及管理办法
第1条 本办法依药师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2条 中华民国人民经药剂生考试及格者,得充药剂生,并得请领药剂生证书。
第3条 请领药剂生证书者,应检具左列文件、费款,报由当地卫生主管机关层转(或迳报)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核办。 一考试院颁发之药剂生考试...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