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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往事联合时报社

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传染病防治条例》,规定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或因传染病致死)之亲属及接触人为义务报告人,需在发现病人24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卫生主管机关;保甲长、警察及医生、护士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人尸体)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向卫生主管机关报告。这样,通过预防接种和注射、疫情报告与隔离治疗,北京市逐渐建立起疫病防控机制,对阻控疫病的迅速扩散和蔓延传播,以及及时救治病患人员起到很好作用。更多

科学网—《传染病学史》札记:传染病立法 - 聂广的博文

2020年12月27日 我国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规起源于1913年颁布的《陆军传染病预防规则》[刘桂桃 . 民国时期三部重要的传染病防治法规. 档案记忆,2020,(3):44-46 ],随后,北洋政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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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传染病防治乱象及治理

2020年6月4日 1930年9月,卫生部公布的《传染病预防条例》除强调消毒预防外,还明确要求在“人口稠密各地方设立传染病院或隔离宿舍”“地方行政长官得置检疫委员使任各种检疫预防事宜”等,以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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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传染病的防治

2015年4月10日 为实现《1991~200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的目标,岳阳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经费,加强防治机构建设,以发现和彻底治疗传染源。结核病控制项目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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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来中国瘟疫史上,防疫是如何制度化和行政化的

2020年1月31日 民国:防疫的制度化和行政化 北洋政府时期的内务部卫生司虽无所作为,但在防疫史上留下了中国第一部传染病防治法规——《传染病预防条例》。该条例于1916年3月公布。这份《传染病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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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传染病的防疫

2021年2月17日 面对瘟疫的肆虐,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防治政策和措施,设立了专门的防疫机构、科研机关、传染病院等,大力防治传染病,积极注射防疫针,确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改进市政建设和公共卫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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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防疫政策(1911—1937)-手机知网

面对瘟疫的肆虐,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防治政策和措施,设立了专门的卫生机关、防疫机构、科研机关、传染病院等,大力防治传染病,积极注射防疫针,确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改进市政建...

近代中国“公共卫生管理”之发端_防疫

2020年3月31日 1916年3月,民国北京政府制定颁行《传染病预防条例》,这是近代中国第一个由中央政府颁行的卫生防疫法规。该条例将鼠疫列为须依法预防的传染病之一,同时规定了疫病流行期间地方官、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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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传染病防治 - 豆丁网

2016年4月2日 预防方面,首先采取的措施一是及时通报疫情。世界上哪一国家发生了什么传染病,国内哪一地方发生了什么传染病,民国政府都要及时通报疫情布告示,提醒人们采取防...

民国时期的“图书传疫”:中国社会卫生观念的冲突与融合 - ...

2020年2月22日 民国政府各阶段都极力推进疫病防治工作。1916年3月,北洋政府内务部公布了中国第一个控制传染病的法规——《传染病预防条例》,首次列出8种法定传染病(霍乱、赤痢、肠伤寒、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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