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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标准适用于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材、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窗等室内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12
该标准于2017年4月22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的颁布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2017年的标准规定了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³),限量标识为E1,同时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检测方法统一采用“甲醛释放量测定—1 m³气候箱法”,与国际标准接轨。
此外,新修订的标准还鼓励企业采用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进行生产质量控制,并与1 m³气候箱法之间建立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