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又称“汉堡规则”。1978年3月6日至31日在德国汉堡举行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会议上通过,于1992年11月1日生效。共7章34条和1个共同谅解条款。适用于有下述任何一项情形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装货港、卸货港、或者作为备选卸货港之一的实际卸货港在一个缔约国境内,提单及证明运输合同的其他单证在一缔约国签发,或者前...详情
国际货物运输 贸易法委员会拟订了统一尤其侧重于海上航行的国际运输规则的若干项公约。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78年,汉堡),又称《汉堡规则》,确立了统一的法律制度,对...
2022年3月10日 汉堡规则,汉堡规则(HamburgRules)全称《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受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委托,对《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作全...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本公约各缔约国, 认识到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若干规则, 为此目的决定缔结一个公约,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1978 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该公约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和赔偿责任限制,保障了货主和承运人的权益,同时也减少了运输合同纠...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78年,汉堡)(《汉堡规则》) 生效: 1992年11月1日 外交会议于1978年3月31日通过《公约》,《公约》确立了关于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在海上货物运...
2008年5月6日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本公约各缔约国, 认识到通过协议确定某些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则是合乎需要的,决定为此目的缔结一项公约,并已协议如下: 第Ⅰ部分...
2013年11月14日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1978)又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为海上货物运输中规定船、货双...
2024年2月19日 导读: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提单:保留和证据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